定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社区、楼院
封闭管理的通告
(第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科学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交叉感染,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定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月8日起,对村庄、社区、楼院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封闭管理
农村地区:
(一)有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的村庄。
①实行封闭管理,村内所有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外出,非本村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保障村民生产生活需要的运输车辆除外)。
②村民看病、就医由村医主动做好一般医护服务。
③村民生产生活必需品一律由村委会指定专人专车负责进行采购,并到指定地点领取。
④村民因就医等重大事项急需外出的,需持《出入证》进出村庄。(《出入证》由乡镇统一印制,有需求的村民在村检查点领取,一次有效。)
(二)无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的村庄。
①非本村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保障村民生产生活需要的运输车辆除外。
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人员或在复工复业生产经营单位因工作需要持出入证可进出村庄,其他人员不准外出。
③提倡村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由村委会指定专人专车负责采购定点领取。
城区范围:
(一)有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的小区单元。
①有隔离人员的单元实行封闭管理,对居家隔离户和单元设置警示牌,单元内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出,物业或牵头管理单位增加对本单元的消毒作业次数。
②本单元一律不允许发放出入证,单元楼长、网格员负责本单元居民购电、购水、购药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工作。
③本单元内的居民因就医等重大紧急事项需外出的,需由单元楼长、网格员请示主管单位为需求户发放《出入证》,负责做好必要的监管工作,事后及时收回。
(二)无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的小区及单元。
①单元每户家庭只发放一个《出入证》(居民小区《出入证》由城区管委会监制,责任单位负责发放),每户家庭每天只可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凭出入证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一次。
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本单位盖章的通行证进出小区,严格按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在检查站做好登记,涉及单位要逐人建立详细档案备查。
③小区内车辆进出,检查点认真核查人数,做好登记。
二、严格执行出入证管理。
按照县域内卡口“见证放行、源头管控”的原则,各卡口严格执行凭证进出,否则一律禁止出行,对私自放人员进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县域内严格实行《通行证》和《出入证》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业人员持县政府统一印制的《通行证》通行,村(居)民因紧急事项外出,持乡镇(城区)统一印制的《出入证》出行,事后由村(居)检查点及时收回。
三、严格管控县外输入。
交通、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查五登三问”(即查体温,登时间、车牌、姓名、身份证、电话,问来自哪里、去哪里、有无去过疫情严重地区),并通过公安手持终端扫描身份证进行核实,全面做好京港澳高速、京昆高速、容固路三个出入口的隔离管控工作,对于来自湖北的本县域人员立即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四、严格规范出租房管理。
出租者和承租者承担双重责任,如出租者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停新增房屋租赁业务。
五、不得举办各类聚集活动。
“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六、加强公共场所及门店管控。
①所有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包括棋牌室、歌厅、网吧、游戏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足疗洗浴、美容美发、酒吧、茶庄、咖啡厅、球馆、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②各类照相馆、洗衣店、洗车行等生活服务行业,家政服务中心、房屋中介、房屋销售等中介咨询行业,书店、鲜花礼品店、饰品店、烟酒专卖店和服装、鞋帽、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等各类商场商店、批发市场(不含副食品商店及销售果蔬、肉蛋奶、主副食品的商场、商店、市场)暂停营业。除防疫需要外,全部宾馆、旅馆暂停营业。各类酒店、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门店经营,鼓励开展网上经营,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③与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超市、菜市场、便利店、食杂店、药店(含兽药店)、加油(汽)站等经营场所,要坚持开门营业,保持市场供应稳定,按要求做好消毒、杀菌、测温等工作,并根据实际调整营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七、党员干部带头抗击疫情。
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不出门、少上街、不会客、不聚集。
八、依法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全县广大居民要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拒不执行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所有村(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
农村、社区封闭化管理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定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来源:定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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