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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七年欠款终追回!

定兴在线 2022-1-7 16:35:24 阅读 1467
近日,定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发生在201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周某专程到法院表示感谢,将印有“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的手中,以表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

2014年11月,张某、赵某以做生意为由,需要资金周转,向周某借款60000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5年1月15日,孙某为借款做担保,但到了约定还款日,张某、赵某以没钱为由,继续拖欠,无奈之下,周某将三人诉至定兴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张某、赵某于十日内偿还周某借款60000元及利息,孙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人拒不履行,周某于2017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公积金、不动产等进行了调查,三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采取了多项强制措施,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表示认可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0月起,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局长王庚决定对往年终本案件进行梳理,再次将本案启动执行程序。2021年11月19日我院执行局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将孙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的对孙某进行释法明理,敦促其筹措资金,尽早履行法定义务,清偿借款,但孙某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法院依法对孙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见此情形,孙某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立刻转变态度,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于当天下午偿还3万元,于11月30日偿还剩余欠款3万元及利息1万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定兴法院认真落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定兴法院将充分利用执行攻坚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定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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