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闻”到一起环保案
“你闻闻这气味,臭气熏天的,大夏天的我们不敢开窗户。这事要没人管,我们只能搬家了。”今年8月初,定兴县检察院检察官殷金梅去该县天宫寺镇办理案件,刚一进村,便听到村民的抱怨。实地查勘现场后发现,该村村东有一个生猪养殖排放粪污形成的污水坑塘,坑塘四周均有村民居住。该污水坑塘北侧有两个生猪养殖户,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未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粪污不但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和土地,且常年散发恶臭,存在疫病隐患。
办案人员还发现该村畜禽散养户密集,但因散养不具规模,不能适用《畜禽养殖规模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属于相关部门的监管盲区,急需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多部门共同完成污染防治工作。
为找准处理此类污染顽症的切入点,该院检察长杨宗豪亲自领办案件。他带领办案组成员多次深入现场实地查看该村畜禽散养分布情况,使用GPS测亩仪进行调查取证,多次与农林局、环保局座谈,了解该县畜禽散养底数等情况,共同研究治理依据和措施。
8月13日,杨宗豪带队来到天宫寺镇政府,当面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镇政府协调多部门对粪污按环保部纳污坑塘治理标准进行治理;针对散养户密集的情况,建议建立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的标准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对全镇进行排查摸底,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消除养殖纳污坑塘的污染问题,改善农村农民生活环境。
该镇政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建议,由两名镇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了养殖业主对接整改会议。在农业局动植物防疫检疫人员的指导下,全面推动畜禽散养户合建或单建堆粪场、沉淀池,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其间,该院检察官跟踪督导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协商指导。
10月12日,天宫寺镇党委政府向检察院书面回复整治情况,称所有粪污排放口已全部封堵,并对辖区内其他村畜禽养殖户进行改造,建立了沉淀池、堆粪场,使养殖更加规范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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